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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34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9:20:4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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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8 鸿冠信息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鸿冠信息(股票代码:834546)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32]。

1、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345,6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7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14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7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5.13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18 瓯宝股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瓯宝股份(股票代码:873601)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3,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68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6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8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612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03 东方雨虹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东方雨虹(股票代码:002271)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436,315,528股扣除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 30,750股后的总股本2,436,284,7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a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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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共计30,75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6日。


【19:03 四川黄金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四川黄金(股票代码:001337)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6日。


【18:53 隆基仪表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隆基仪表(股票代码:873638)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7,18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4年第 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25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8:48 沪农商行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沪农商行(股票代码:601825)公布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9,644,444,445股为基
数,对普通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05,022,222.36元。


【18:48 正川股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正川股份(股票代码:603976)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51,202,08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120,208.10元。


【18:48 力鼎光电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力鼎光电(股票代码:605118)公布力鼎光电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407,116,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6,640,440元(含税)。


【18:43 华西股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华西股份(股票代码:000936)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6,012,8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6日。


【18:13 龙泰新材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龙泰新材(股票代码:836898)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8月27日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2024年6月
30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9,627,393.3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1,225,602.7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26,745,650股,公司拟按照股权登记日股本26,745,650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2,942,021.50元(含税),分配金额未超过最新一期定期报告的可供分配利润。

若在权益分派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出现新增股份挂牌、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情形导致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 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7:58 浦江股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浦江股份(股票代码:833821)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更正公告)。

本次权益分
派共预计转增股数需要更正。

上述事项原公告中的具体内容: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
9,137,892股。


【17:58 山东博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山东博丽(股票代码:873125)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9,846,1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58 浦江股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每10股转增1.445000股)】

浦江股份(股票代码:833821)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 2024年 8月 26日披露的 2024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4年6月30日,挂牌公司母公司资本公积为9,139,082.08元(其
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9,139,082.08元,其他资本公积
为0.00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
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3,238,000股,以应分配股数63,238,000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向参与分配的股东以每 10股转增 1.445000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445000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
分派共预计转增9,137,891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
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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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17:58 浦江股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1.445000股)】

浦江股份(股票代码:833821)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23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
增1.445000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
增1.445000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000000
股,需要纳税)。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63,238,000股,分红后总
股本增至72,375,891股。

2、扣税说明
(1)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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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
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0000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 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
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0.000000元。

(3) 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
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58 天宏锂电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天宏锂电(股票代码:873152)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2,650,6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2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18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7:53 晨丰科技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晨丰科技(股票代码:603685)公布晨丰科技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9,007,40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366,103.66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因“晨丰转债”处于转股期,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69,007,951股。

依据上述总股本的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01399995元(含税),四舍五入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仍为0.0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66,111.31元(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69,007,95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66,111.31元。


【17:53 匠心家居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匠心家居(股票代码:301061)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6,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0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9月 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9月 26日。


【17:53 视觉中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视觉中国(股票代码:000681)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98,800.00股后的699,578,63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9月26日。


【17:28 宝钢股份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宝钢股份(股票代码:600019)公布宝钢股份2024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4年上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批准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按照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 0.11元(含税)进行派发,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1,985,240,734股,扣除宝钢股份回购专用账户 B883803228上持有公司股份 480,606,892股不参与本次现金分红后,实际以21,504,633,84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65,509,722.62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以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1,504,633,842股×0.11元)÷21,985,240,734股≈0.1076元。

本次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其它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流通股份未发生变动,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076)÷(1+0)=前收盘价格-0.1076元/股

【17:28 广东宏大公布2024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广东宏大(股票代码:002683)公布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6,386,736股后的753,615,511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元;持股超过1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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