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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后9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8:25:02 中财网
【18:08 步长制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步长制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2/1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36,000万元~72,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3,555,543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3.03%
累计已回购金额52,786.92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4.16元/股~17.44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

在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4元/股的条件下,按照本次拟回购股份金额下限1.80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750万股,按照本次拟回购股份金额上限3.60亿元测算,预计可回购数量约为 1,500万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6)、《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80)。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股份回购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资金总额由“1.80-3.60亿元”调整为“3.60-7.20亿元”。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6月 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7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年 9月 1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555,54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3%,购买的最高价为17.44元/股,最低价为14.16元/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527,869,189.62元(不含交易费用)。已回购股份占比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53 新里程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里程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于2024年 8月 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8月 19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减资注销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股份回购后拟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年 8月 2日、2024年 8月 2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减资注销的方案》(公告编号:2024-064)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低于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超过 2.74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8,248,175股至 36,496,350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 0.54%至 1.07%,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和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和股份数量为准。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5,60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45%,最高成交价为1.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6元/股,成交总金额10,017,7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8 西点药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西点药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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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

2、公司已于2024年2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5.0418%,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073,95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0418%,最高成交价为26.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6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4,270,445.1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18 义翘神州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义翘神州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7月16日、2024年 8月 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7日、2024年 8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2024年第二期)》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12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849,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05%,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57.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53.5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1,444.6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8 伟创电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伟创电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7/24 ~ 2025/7/23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69.3197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3279%
累计已回购金额1,451.19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0.00元/股~23.1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3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 7月 24日、2024年 7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1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6)。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93,1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327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3.10元/股,最低价为 20.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11,869.6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43 方大特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方大特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1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2024年 7月 8日~2024年 9月 30日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23,195,757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1.0028%
累计已回购金额89,265,424.26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3.51元/股~4.04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4.50元/股,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7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关于 2024年第一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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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3,195,7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28%,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16%,购买的最高价为 4.04元/股、最低价为 3.51元/股,均价约为 3.8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89,265,424.2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8 圣泉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圣泉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24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15,000万元~25,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8,539,6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 例1.01%
累计已回购金额156,234,981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17.22元/股~19.95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月
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4.0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圣泉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1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539,600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2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9.95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7.2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6,234,981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28 箭牌家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箭牌家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1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21元/股测算,当回购金额为上限人民币 10,000万元时,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761,905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4909%;当回购金额为下限人民币 5,000万元时,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80,952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24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10月 30日及 2023年 11月 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 2024年 9月 13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 1%,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13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82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 968,597,250股的比例为1.0147%,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2.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6.4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7,548,598.0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3 九州一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九州一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4/7/10,由董事会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3,111,400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2.0702%
累计已回购金额24,215,538.08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7.42元/股~8.16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8.78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北京九州一轨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稳定股价措施暨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9月1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1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8.16元/股,最低价为 7.4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15,538.0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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