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钢铁(600022):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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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年09月18日 18:21:5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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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山东钢铁: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2024年9月27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保证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望出席
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
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
会秘书处登记。股东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在议案审
议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大
会秘书处申请,并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始得发言或提出问题。股
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且简明扼要。
五、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各项表决案在同
一张表决票上分别列出,请股东逐项填写,未填、多填、字迹无
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
东放弃表决权利;此外,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应按照公司
会议通知中的《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进行投票。
六、大会设监票人三名,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组成,
对投票、计票进行监督。在律师见证监督下,监票人对现场的表
决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并在现场会议表决结果上签字。现场会议
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出席现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对会议的表决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
求重新点票。
七、会议主持人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和
现场投票合并统计结果,形成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6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议程 | 会 议 内 容 | |
一 | 宣布开会 | |
二 | 宣读大会参会须知 | |
三 | 宣读议案 | 1.宣读《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 | 股东审议议案并发表意见 | |
五 | 对议案
进行表
决 | 1.大会推举监票人 |
| | 2.工作人员发放表决票 |
| | 3.股东填写表决票 |
| | 4.工作人员收取表决票 |
六 | 统计表决票,大会暂时休会 | |
七 | 宣读表决结果 | |
八 |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 |
九 | 董事、监事、董秘在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签字 | |
十 |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 |
十一 | 宣布散会 | |
议案一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024年第20号)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我受董事会委托,向大会宣读《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已于2024年9月10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
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
......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
利、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
利润分配方式。
1.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资金充裕,能保证公司能够持续
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且足额
提取公积金后,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
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百分之三十。
...... | 第二百零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
......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
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
配方式。
1.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
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资
金充裕,能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
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且足额提取盈余
公积金后,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现金分红,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
则上不低于弥补亏损和提取盈余公积
后所余税后利润的百分之五十。
...... |
注:将《公司章程》及章程附件中的“股东大会”统一修改
为“股东会”。
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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